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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进出口关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技巧

【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6日   北京
【培训讲师】 赵宏
【参加对象】 国际贸易部、采购部、物流部、报关部、财务部、报关企业、单证等及涉外进出口业务的人员和管理者。
【参加费用】 ¥1800元/人 (含培训教材、午餐、茶歇、讲义);
【会务组织】 森涛培训网(www.stpxw.com).广州三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
【联 系 人】 庞先生,邓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在线 QQ 】 568499978 培训课纲 课纲下载
【温馨提示】 本课程可引进到企业内部培训,欢迎来电预约!
培训关键词:2013年进出口培训,关税调整培训,合法避税培训,出口退税技巧培训,进出口培训

2013年进出口关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技巧(赵宏)课程介绍:

第一天课程: “通关作业无纸化”试行期间海 关“十大”新举措揭密与应对海 关“三查”攻略
第二天课程:2013年进 出口关 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出 口退税技巧

● 讲师简介
赵 宏
老师
海关业务培训专家、通关实务专家、商品归类实务专家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委
中国海关出版社、 《中国海关》杂志特约撰稿人
舶联(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关事务高级法律顾问
海关风险管理始创人
进出口企业内训、报关员资格考试资深培训人士。全国经其
培训人员达9万余名。
其在海关主要从事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调查、情报、海关政策法规研究及对北京关区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多年来,应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培训学校、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口岸协会、北京电子口岸、浙江电子口岸、南京电子口岸、河北创业创新协会、国际货代协会、清华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之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广州、昆明、南京、西安、杭州、珠海、厦门、青岛、塘沽、二连浩特、日照、京唐港等地区为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面授及远程授课;为进出口企业进行海关通关业务培训、咨询及法律服务;为北京市朝阳区、二连浩特市、苏州市、河北廊坊市、京唐港等市政府、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方案及招商策划;新专利产品市场开发策划及法律服务等。先后经其培训的考生及有关人员多达9万余名。

● 授课方式:本次课程内容均为2013年海关新政策、关税以及如何合法避税的内容,老师将结合真实案例讲授,在授课或课间并提供相关疑难问题的现场解答,以确保每一位学员都学有所获,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帮助!

● 课程背景
为了达到尽快缩短《2013年税则》调整后的磨合期,加快进出口企业通关速度,使进出口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关税成本,帮助进出口企业调整经营方向的目的,现特邀请海关业务培训专家,为你解读2013年进出口关税的调整范围及如何利用商品归类技巧,实现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的目的。
1、实用性:全面讲解《2013年税则》修改目的和范围,重点推介授课人自行编著的进出口货物《简易归类办法》,指导进出口企业怎样利用商品归类实现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的技巧。
2、操作性:以真实案例解析课程内容,以授课人实际监管经验解答进出口企业关务难题。
3、准确性:课程全部按照目前海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设置。
4、特殊性:由在海关具有多年实践和培训经验的专家授课。

● 培训收益
本课程预期受训者可以获得以下收益:
1、2013年进出口关税的调整范围
2、《协调制度》目录的基本结构和简易商品归类技巧
3、如何解决好进出口企业与海关之间对调整后的商品编码的共同认知问题
4、怎样利用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规避通关风险
5、怎样利用“报验状态”合法避税及增加出口退税
6、怎样利用“商品属性”合法避税
7、怎样利用“专用零件”合法避税
8、怎样利用“加工程度”合法避税
9、怎样利用“原产地标准”合法避税

● 课程大纲
第一节、2013年进出口税则调整范围
一、 2013年进出口关税修改原则
(一)我国经济发展前景
(二)2013年关税修改原则
二、 2013年进口关税
(一)最惠国税率:
(二)暂定税率:
(三)协定税率:
 (四)特惠税率:
 (五)普通税率:
三、2013年出口税率
(一)出口税率;
(二)对铬铁等部分出口商品税率。
第二节 商品归类技巧
一、如何解决好进出口企业与海关之间对商品共同认知的问题
(一)充分理解海关总署关税司编制的“《协调制度》培训教材”中的有关商品知识。
(二)归类实例
二、《协调制度》目录与注释结构
(一)《协调制度》目录结构
(二)《协调制度》注释结构
(三)《协调制度》货品归类6大原则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简易归类方法
简易归类方法口诀:
有列名要归列名;
没有列名归用途;
没有用途归成分;
没有成分归类别;
不同成分比多少;
相同成分要从后;
丝、毛、棉、麻、长、短涤;
人造纤维从后级。
一、列名优先原则:有列名要归列名
二、没有列名归用途
三、没有用途归成分
四、没有成分归类别
第四节 利用商品归类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方法
一、无法逾越的商品归类“有列名归列名”
二、利用“专用零件”与“通用零件”合法避税
三、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税
四、利用海关目前“报验状态”的规定合并、拆散货物进口状态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
五、利用原产地规则合法避税
第五节 商品归类救济方法
一、 进出口商品归类修改救济
二、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救济
三、海关行政裁定救济
四、海关行政申诉救济
五、行政复议与诉讼救济
六、海关事务担保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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